▋ 計畫目的
為協助青年建立正確的工作態度與職場倫理,為未來正式踏入職場作準備,期透過產官學三方合作提供青年至企業實習,藉由「做中學、學中做」培養青年具備即戰力,畢業後能順利與就業市場接軌,留在彰化縣穩定就業。
▋對象
1.年滿18歲至29歲以下之青年,並為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112年9月前畢業)。
2.就讀於彰化縣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或戶籍為彰化縣之青年。
▋實習媒合
青年學生於在校最後一學期透過彰化縣政府「彰青創薪實習站」(https://events.104.com.tw/chcg/20230118/)專區或其他求職平台尋找實習職缺。
(青年學生自行尋職成功後,亦可請實習公司至線上填寫表單,審核通過後便可加入本計畫)
▋青年補助資格
青年面試媒合成功後,逕自企業實習,於畢業後繼續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且薪資達2萬8,000元以上,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即可檢具申請文件向彰化縣政府申請就業獎勵金。
▋獎勵標準
按月發給就業獎勵金2,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1萬2,000元。
更多計畫資訊及相關申請文件請至青年發展處官網查詢(https://reurl.cc/jlqz3q)
聯絡窗口
彰化縣政府 青年發展處 職涯發展科 約聘人員 張思瑀
TEL: 04-7121530 # 14 ,Eail: ssuyu71215@email.ch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