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競賽】113 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辦法 「夢想青年職播間」

發佈單位 : 諮商職涯組

一、 競賽宗旨

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與大專校院各項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進而關注職涯 探索、職涯規劃與職涯發展及實踐。藉由此競賽分享參與職涯輔導課程或活 動心得感想與反思,帶動青年一同參與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開展多元職涯 進路。

二、 主辦機關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三、 承辦單位 東海大學博雅書院

四、 參賽者資格

(一) 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在學期間參 與校內或跨校之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者。

(二) 圖文類限以「個人」報名;影音類可選擇「個人」或是「組隊」其中 一項參加,組隊報名人數至多 5 人(含隊長),並派一名隊長為代表 人。

(三) 個人或組隊報名,每類型皆限以一件作品參賽;影音類不可同時以「個 人」及「組隊」參加。

(四) 依據競賽各項規範提交報名表及相關作品授權與同意書資料。

(五) 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須為作品原創作者。

(六) 若參賽者有違反上開任一情事,主辦機關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 參賽資格。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機關除 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及獎狀,參賽者 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機關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 賠償)。

五、 參賽作品資格

(一) 作品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 或記號。

(二) 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不可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 情事,所使用之文字、影片、圖像等須遵守著作權法暨相關法規。

(三) 參賽作品需為未經公開發表、展示獲獎、未曾投遞參加其他競賽之 作品,且未曾讓與、授權於第三人。

(四) 曾參與其他公開競賽並獲得獎勵者,若遭舉並經查證屬實,該作品將 喪失得獎資格。

(五) 若參賽作品有違反上開任一情事,主辦機關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 之參賽資格。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機關 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及獎狀,參賽 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機關及其他第三人之損 害賠償)。

六、 徵件方式

參賽者需於青年職涯輔導資訊平臺(https://mycareer.yda.gov.tw/)上填寫 報名資料,詳閱及同意著作權約定聲明、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聲明,並 上傳在學證明文件、作品與作品連結等。

七、 競賽時程

競賽時程 日期
徵件日期 4 月 17 日至 7 月 1 日截止收件
評選作業 7 月 2 日至 8 月中旬
公告得獎名單 8 月中旬
頒獎典禮 8 月下旬於「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主管會議」頒獎

八、 主題內容範圍

(一) 作品主題須為參賽者於在學期間參與大專校院所主辦的各類職涯輔 導課程、活動,並於參與期間進行相關影音、文字各式的題材蒐集或 紀錄後進行創作。

(二) 作品內容傳達參與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的經驗分享,以及對於自我職 涯發展相關議題(如:職涯探索、職涯規劃等)的心得反思回饋。

九、 徵件類型、作品規範

徵選類型及作品規範方式,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