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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視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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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民國七十三年政府頒布「特殊教育法」之後,身心障礙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逐漸受到重視,教育部為了進一步保障他們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積極推動「大專院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辦法」,讓他們能夠像普通學生一樣,享用大專院校的各種教育資源,接受適性教育,進而達到培育專業人才的目的。

       當然,在大學裡,如果和弱視學生相處最多的任課老師及同班同學,能就近提供適時且適度的協助與輔導,必能使這些具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學生學習效果更佳、更廣。

弱視學生的特質

       視覺障礙是由於先天或後天之意外及病變等因素導致視神經嚴重受損,因此無法像一般人一樣經由視覺吸取許多資訊,或傳遞許多訊息。視覺障礙之視力狀況個別差異極大,以下簡要敘述弱視者之身心特質,提供讀者參考。

       優眼視力測定值在0.03以上未達0.3或其視野在20度以內者,稱為弱視。弱視生無法藉助於眼鏡矯正視力,但因其尚存部分視力,仍可依賴視覺和聽覺交互學習,因此放大鏡、擴視閱讀機等視訊放大系統和錄音機都是他們學習的輔助器材。

       弱視生由於視力不夠明確,在生活中對距離的估計、物體的輪廓、細部的觀察、整體與部分之把握等,仍存有一些困難。因此,他們常會被小東西絆倒;在路上行走看不到指標;與認識的人擦身而過,會引起視而不見、不打招呼的誤會等。弱視生之外觀並不明顯,在行動上也不必依賴他人,遭遇困難的時候,他們不常主動請人協助,因而他們的需要,容易被人忽略。

♦ 教師可提供的協助

一、教材方面:

  1. 弱視生常要花數倍於明眼人的時間來閱讀,因此,開學時請老師提早告知教材範圍及授課進度,方便弱視生預複習之用。
  2. 講義的字體力求端正清楚,以方便他們放大及閱讀。

二、上課時的需要:

  1. 依弱視生之個別視力狀況及採光需要。其座位以教室中間前幾排為最佳選擇。
  2. 充足的光線是弱視生閱讀、抄寫時所必須。如果教室光線不足,弱視生須自備檯燈,增加光線。
  3. 弱視生大部分係以聽力為主要學習管道,老師上課講述時,如果能注意聲調的變化,以生動的口語、親切的聲音、清楚正確的發音,更能提高弱視生學習的效果。
  4. 老師常用之肢體語言一如點頭、搖頭、手勢等,弱視生會看不清楚,請儘量改用口語指示或接觸性肢體語言來表達。
  5. 請老師允許課堂上錄音,以方便弱視生課後溫習。
  6. 老師講述講義時,請提醒弱視生第幾頁、幾行、幾段,並給他一點時間找到起點,才不致中斷課堂的學習。
  7. 老師在寫板書時,請簡要說明內容重點,字體筆劃力求清楚。至於英文板書,請老師儘量能夠將每一個字的字母拼出來,以方便弱視生作筆記。若弱視生有不懂的地方,請老師允許他們詢問其他同學。
  8. 教具之使用,宜顧及弱視生之限制與需要,必要時給予適當的調整。對弱視生示範操作時,盡可能在他面前或近距離示範。
  9. 分組討論時,請老師特別提醒其他同學主動邀請弱視生加入他們小組的討論,以免讓弱視生感到無所適從。
  10. 課堂上長時間的閱讀板書或講義,對弱視生而言,非常容易疲倦,請老師不要誤會他們是在偷懶。

三、考試、作業及其他:  

  1. 傳統的紙筆測驗與寫作作業方式,對弱視生較不合適,其變通辦法有口試、錄音、將字體放大或以電腦作答等方式。請老師與弱視生溝通後,視情況而定。
  2. 大體上,弱視生對於見習報告及找受試者施測方面可能稍有困難。老師也可以考慮用別的方式來完成。
  3. 至於考試時間是否延長,老師可依題目類型、多寡,及方式自行決定。
  4. 學期考試期間,由於考試的科目相當繁多,經常一天連考數科,此時如果採用部分科目書寫,部分錄音作答的方式,對弱視生眼力的紓解將有助益。
  5. 學期成績考察宜以標準參照方法評量學習結果,比較合理。
  6. 弱視生在字體的辨識上有困難,因此,寫出來的字體較亂、錯別字較多。老師在字體的要求上,可依該科目的教學目標斟酌評量。
  7. 弱視生看起來和一般學生相像,所以他們較不願承認自己是"視覺障礙"的學生,而往往低估了自己的困難。因此,老師們適當的要求與期許,將是他們最大的鼓勵及最好的幫助。

♦ 同儕間可提供的協助

一、學業方面:

  1. 由於弱視生視力相當有限,因此在課堂上,常需周圍同學做口頭補充說明。
  2. 弱視生因視力狀況各不相同,部分弱視生會需要同學協助他們到圖書館查詢資料。
  3. 弱視生的課本和講義,必要時仍須同學幫忙報讀。報讀的技巧力求咬字清晰、段落分明、音量保恃平穩。
  4. 一般弱視生的隨堂筆記欠缺完整,時常需要商借班上同學的筆記,加以放大和加深字體。請筆記完整的同學盡量主動提供。  
  5. 弱視生容易寫錯字或漏字,所以交給老師的報告或作業,常需煩勞同學先行幫忙校閱。
  6. 有需要分組討論時,其他同學應主動邀請弱視生加入他們小組的討論。以免讓弱視生感到無所適從。
  7. 老師依特殊情況斟酌,有時候在其方面比較寬待弱視生。班上同學可以試著體諒弱視生之學習過程中,充滿著諸多不便與艱辛。

二、行動引導:

  1. 教室內座椅用具應有定位;若有改變,應事先告知弱視生,以免他們碰撞受傷。
  2. 盡量避免將雜物懸掛或擺在通道,也提醒同學們勿將腳伸出走道,以免他們絆倒或撞倒。
  3. 弱視生在視力運用上對細節的觀察較困難。因此入學時,應安排同學引導弱視生熟悉學校環境和危險地區。校園內有路況不明之處,或建築物有新增之突出物時,請同學提醒弱視生注意。

四、生活細節:  

  1. 一般人常用的肢體語言,如點頭、搖頭、招手等,弱視生可能看不清楚。所以和弱視生說話時,應先叫喚他的名字,再用口頭表示,或以身體接觸如拍肩膀、摸頭等方式。
  2. 所有同學均應為班上盡義務,弱視生亦不宜例外。儘量讓他們也有為班級服務的機會。
  3. 鼓勵弱視生參與班上的自強活動,加強他們和同學之間的聯繫和互動,不要因他們的不方便而放棄。
  4. 告訴弱視生方位時,需使用明確的方向指示詞,譬如「離你左邊三步路有一輛車」等代替「這邊」、「那邊」。
  5. 弱視生的視力障礙外觀並不明顯,因此較易被同學忽略他們仍會遭遇困難。即使有困難,他們也多半不主動請人協助,同學可依情況主動提出協助。
  6. 弱視生在行動、學習等各方面擁有大部分的獨立性。當他們須要協助時,他們極希望同學們以協助視力正常人的態度來幫助他。
  7. 在課外活動方面,弱視生非常希望能和一般同學一樣欣賞電影、電視、戲劇或聽演講等。同學們應依弱視生之個別興趣主動邀請,並為他們解說劇情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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