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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機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暑期實習

發佈單位 : 諮商輔導與職涯發展中心 發佈者 : 陳盈如專任助理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暑期實習

1.提供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暑期實習之機會,本(113)年度賡續規劃辦理「暑期實習方案」,惠請於本年5月10日前提供貴校學生暑期實習之需求人數。
2.暑期實習期間:本年7月至9月,計3個月,得視本分署及學校需要彈性調整。
3.提供學生實習之業務項目:為國有財產(含土地、房屋等)之接管、清勘查、標售、出售、出租、管理、改良利用及行政庶務等。
4.實習之單位可視學生需要選擇本分署(臺中市)、苗栗辦事處(苗栗市)、南投辦事處(南投市)、彰化辦事處(員林市)及雲林辦事處(斗六市)等5個實習單位中之1個單位實習。實習之單位可視學生需要選擇本分署(臺中市)、苗栗辦事處(苗栗市)、南投辦事處(南投市)、彰化辦事處(員林市)及雲林辦事處(斗六市)等5個實習單位中之1個單位實習。
5.實習期間不支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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