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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機會】高雄市政府檢送地政局新增112年度暑期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名額一覽表1份,實習機會相關訊息請參考以下說明

發佈單位 :

一、依據112年2月21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1270073200號函辦理,申請受理時間為112年3月23日前函覆更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彙辦。

二、有關學習生媒合配對與管理係依據「高雄市政府提供大學院 校學生市政學習作業計畫」辦理。

二、本府各機關僅提供學習機會,不支付任何費用且不提供住宿 餐飲交通工具等,學習期間學生保險亦由各校自行負責投保, 學習完畢時數達80小時以上(含)者,將以市長名義核發證書。

三、本案經各校申請後統計名額,視本府各機關性質及需求安排 媒合,最後學習名單將以本府正式函文通知確認。

四、本校欲申請的同學請與所屬系所確認校內申請截止日期並備齊相關文件於校內申請截止日前送至各系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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